兰若蝉声

第一三五章 复穴连环托绝壁 妙手拾遗现圣碑(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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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杜晦是在这莽莽白山中唯一还存留有方向感的人。

    要是离开了他,所有人都要蒙圈,

    就连以行走的地图著称的郦道元郦侯爷,在这百里同画的老山丛林里也难辨东西。

    任你武功盖世,本领通天,最终也难逃困死于林海雪原的命运。

    因此这一路之上,杜老的话便是金科玉律,没人会提出异议。

    果然车行不过数里,便望见了一簇风马幡。

    旁边简易的木棚,想来是朝圣者和参客搭建的临时住所。

    这棚子虽然简陋,但总算能遮挡些风雪,比露宿雪野要强上许多。

    庆云金吒忙着搭石灶拣枯枝生火,

    瓠采亭殷色可寻觅食材准备造饭,

    郦侯爷随杜晦去安顿犬群,顺便请教些周遭地理风物。

    只有萧锋未合群,默默将傩吒和王韶明安顿好,便出门去寻野参。

    大概是风尘一路,难得能住上这样上不见天下不枕雪的居处,大家心情看上去都不错。

    王韶明的气色也格外地好,不但清醒的时间长些,偶尔还能与众人搭两句话。

    金吒搬来一块方石,正要垒入灶台,

    庆云眼尖,见方石石质与其他石块不同,仿佛还刻有字迹,便多长了个心眼,拦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等等,等等……这块石头,不像是岩石毛坯,倒像是一块碑。”

    金吒得庆云提醒,忙定睛细看,上面果然刻的有字:

    “这写的是什么?我看看……

    斯吾太岳,庇吾殷德。

    什么贤箕子,东什么什么……

    这上面的字好难认啊。”

    庆云随陈叔读过不少古本,倒也识些古体,他凑上前看了半天,不由惊叫道:

    “乖乖,大发现啊。

    这可是文通君祭山的碑文。”

    “文通君?谁是文通君?”

    “哦,就是孔子九世孙孔子鱼。

    始皇帝依照兴灭国,继绝世,封二王三恪的惯例,尊孔氏为殷宾,

    封孔子后代孔子鱼为鲁文通君,行宾礼而不臣。

    二王三恪这个规矩,虽然并不是每朝每代都守得十分严谨。

    但是对殷王后人孔氏的封赏,历代均不曾断绝。

    按照这碑文里的意思,殷人崇东皇,以太山为太一。

    只是商末殷箕子这一支血脉,被封在了孤竹之外,白山黑水之间,

    于是只能以此间太白为太一神山,遥以祭祖。

    孔子鱼知道以后,就带了一块太山石来此,凿成此碑,以供箕子后人一并祭拜。

    哎,你这块石头哪里找的?我们再去看看。”

    “哦,就在那边,风马旗下。

    好像还有许多这样的石头。”

    杜老与郦侯爷听到二人聊天内容,竟也来了兴趣,随他们一起去风马旗下寻石碑。

    彩旗幢幢,白雪皑皑,拂去石上霜,果然别有发现。

    因为时日长久,有些立碑已经倾倒,眼前横三竖四的七八块石碑竟都是从泰山移至此间的。

    孔氏每易封号,便会由家主带一块泰山石来到此间,以佑同气连枝的箕子后裔。

    从汉高祖封的奉祀君孔子襄,汉元帝帝师褒成君孔次儒,汉成帝封绍嘉公孔元士,汉安帝封奉圣侯孔君曜,

    一直到魏文帝封孔子余宗圣侯,晋武帝复孔伯起奉圣侯……立碑都保存完好。

    最新的一块,字体竟是本朝流行碑体,字迹凿痕宛然,显然成色极新,

    仔细看时,竟然是太和十九年,也就是去年,孔子二十七世孙孔灵珍受封崇圣侯后新立的。

    将泰山石运至此处需要极大的人力,要想将石碑拖出去也非常困难,如果没有孔家那样的实力资源,还真地很难办到。

    也是幸得如此,这些石碑才能到如此完好的保存。

    庆云将歪倒的石碑尽数扶起,忽有风聚来,将风马旗幡拍打的猎猎作响。

    杜晦掐指一算,

    “嘿,九龙绕柱惊龙气。

    庆宗主若是有机缘过诧殷墟,可以入内一探。

    能与殷人祭坛产生奇妙共鸣,显然是一种邀约。”

    庆云对这种玄学异说向来是抱着姑妄听之的态度,敷衍地附和道,

    “这太白之山还真是风水宝地。

    岳氏称其为龙眼。

    殷人以其为圣山。

    我记得,哎,对了,我记得江夏王曾经说过,

    此山与萧氏先祖孟亏也有渊源,不知道……”

    一声尖锐的厉啸自林中传来,真是曹规萧随,说萧锋,萧锋就叫啊~

    “糟糕,萧兄那边有麻烦了。

    我先过去看看,你们通知四姐和殷姑娘警戒,护住伤员,切莫走远。”

    庆云说完,拔足先跃了出去。

    萧锋的武功虽然称不上独步武林,但至少也是鲜逢敌手,在这人踪绝迹之地,居然还有人能将他逼到示警?

    对方共有五人,三人都生的人高马大,深目隆鼻,不似中原人物。

    他们每人手中都挺了一杆木叉,对萧锋形成包夹之势。

    庆云一见三人体格,就知道绝非易与。

    有道是一力降十会,天赋异禀能夺数十年苦功,更何况人家拉出的架子,自成阵势,一看便知是老搭档。

    然而最难缠的,还是三人身后的那对男女。

    女子身材高挑,皮肤白皙,也是胡人血统,只是仿佛身体抱恙,看起来没有精神,只能软倒在身旁男子怀中。

    那男子墨发黑睛,与我族类大同,只是久居苦寒之地,渔猎为生,肌肉教常人健硕许多。

    最让庆云警觉的是他那一双精光闪烁的眸子。

    一望便知,其人必有极深的练炁修为,是名内外兼修的高手。

    怪不得萧锋会长啸示警,眼前这几人,不简单啊。

    “庆兄弟,你来的正好。

    我发现了一株老参王,看它地面的茎株,约莫有千年成色。

    只是半路杀出了张文远,想要截胡。

    是可忍,孰不可忍?”

    “嗯,当然不能忍!

    仗着人多想硬吃?没那么容易!”

    庆云一袭白衣,弹着手中干尝断,缓步雪原之上。

    白袍仿佛融在了茫茫雪海中,浑若一体,只有干尝断的杀气格外真切。

    黑发男子并未示意同伴动手,开口倒还算有些礼数:

    “两位兄弟,我也不想撕破脸面。

    只是这株千年人参对我夫人来说非常重要。

    如果你们肯让出,金珠玉器,任予取求。

    虽然天材地宝本无主,但你们也算恰逢其会,

    就算是我以十倍的价格从你们手里买走的好了。

    二位意下如何?”